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五年栉风沐雨,五年砥砺奋进。
过去五年,是宁夏刑事检察工作历经变革、实现全方位发展的关键时期。五年来,宁夏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司法为民的初心和担当,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护航经济发展等方面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答卷。
服务大局:在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刀把子”功能最重要的体现,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是追诉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重要力量。
2月27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检察工作。
五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各类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570人,提起公诉39467人,用法治力量为“先行区”“示范区”建设保驾护航。
纵深推进维护国家安全的各类专项行动,建立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研判。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涉枪涉爆类犯罪,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1.1万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配合公安机关持续开展命案积案攻坚,让正义永不缺席。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派员参与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提前介入,起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239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以“三个专项”强化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工作做法被最高检评为典型事例。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就被告人刘某某等3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依法维护经济金融秩序,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50人,追赃挽损29519.68万余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设立37个检察工作站,制定实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4条意见,出台安商助企“十项措施”,建立联动服务企业“十项机制”,监督有关部门注销“空壳公司”42家、清理涉企“挂案”31件、起诉危害非公经济发展犯罪232人,专项监督涉及财产刑判项金额3697万元,以法治之力稳预期、强信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顺势而为:在治罪治理并重中促进社会和谐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检察机关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必须主动适应犯罪情况和治安形势变化,以高质效办案为履职起点,推进“治罪”与“治理”并重,惩治犯罪与矛盾化解同行,画出社会和谐更大同心圆。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召开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专题联席会议。
2021年5月5日凌晨,一场惨案打破了石嘴山市平罗县头闸镇红岗村的宁静。被害人杨某在家中被丈夫殴打致死。案件移送至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面对犯罪嫌疑人撒某的矢口否认,作案现场情况复杂等困难,检察官经过多方核查锁定关键证据,最终依法指控撒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并追加虐待罪。2021年11月16日,法院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判处撒某死刑,立即执行。2022年2月22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办案中,检察官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社会问题,对该市近五年以来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命案进行专题调研,深刻剖析案发原因及治理短板,并针对家庭暴力社会管理漏洞分别向有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合力助推社会治理。
全区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成效不止于个案办理。
2024年5月,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就某立案监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制度适用率稳步保持在85%以上,一审服判率在95%以上;推动宁夏在全国率先试点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试点地区辩护律师使用率达94.7%,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国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宁夏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程”被最高检作为制定《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参照蓝本,制度适用的质量和效果显著;依法规范落实醉驾案件新规,推动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搭建全区检察机关酒驾醉驾综合治理平台,建立健全内外部信息通报、线索移交、协商沟通、衔接支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遏制醉驾案件高发态势;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堵漏建制”作用,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45件,采纳整改率100%。
司法为民:在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
“2275万元惩罚性赔偿让假药贩子付出代价!”“98名迷途少年圆了大学梦!”“起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各类犯罪786人!”这一组组硬核数据、一件件典型案例,勾勒出宁夏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温暖图景。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利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辖区托育机构开展全面检查。
——从舌尖到脚底的全方位守护。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攻坚行动,依法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聚焦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监管活动开展专项监督,对127名危害食药安全犯罪人员提起公诉。办理的某生物科技公司制售假药案,不仅将主犯绳之以法,更通过公益诉讼追索2275.9万元惩罚性赔偿。深入推进“四号检察建议”落实,全区检察机关以“网格化巡查+大数据筛查”促推存在安全隐患的2406个窨井盖更换,52份检察建议促成建立智慧管护系统,让“小井盖”治理成为民生工程新亮点。
——军地协作筑牢钢铁长城。落实涉军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联合开展“法治军营”建设,建立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司法救助,依法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犯罪8人,2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张某兵、张某军司法救助案的成功办理,不仅解决军人家庭燃眉之急,更推动建立“司法救助+社会帮扶”长效机制,军地协作筑牢钢铁长城持续深化。
——双向保护托起明天太阳。“检察官阿姨,我考上师范院校了!”曾因冲动伤人的小李,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合格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成为他人生的重要转折点。五年来,全区检察机关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470人,附条件不起诉966人,帮助重返学校及转学210人。但年少不是“免罪金牌”,对屡教不改的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坚决亮出法治利剑,依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693人,彰显“宽容不纵容”的司法理念。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
以“零容忍”态度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134人;建成22个“一站式”办案场所,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873人次;推动形成“五位一体”多元救助模式,制发家庭教育“督促监护令”2765份,监督落实入职查询2.5万人次;建立观护基地11个,协助石嘴山市、固原市两所专门学校建成招生,帮助407名涉案未成年人掌握谋生技能,98人圆梦大学;全区432名检察官“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授课2332场次……
随着“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等专项行动的持续深化,更多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惠及千家万户。
强化监督:在公平正义中淬炼检察力度
从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到数字检察战略创新,宁夏检察机关持续用监督的“力度”传递司法的“温度”,以科技的“锐度”提升正义的“速度”。当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个角落,正是宁夏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最动人的风景。
——铁腕监督:刑事诉讼全流程“零死角”。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厅制定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工作办法,38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全覆盖”,755份纠违通知书织就“监督网”。盐池县、吴忠市、自治区三级检察院历时四年三次接续抗诉,最终让门某强奸案从无罪改判有罪;吴某某故意伤害案经向审判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启动再审,最终由死缓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王某某强奸案经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最高检抗诉后,从无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一次次司法接力赛诠释着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监督办案的宁夏检察实践。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66件、撤案5247件,纠正漏捕、漏诉1488人,开展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86次,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不规范问题提出监督意见764件;刑事抗诉改变率突破54%,用数据丈量出监督的力度。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对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破壁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在守护百姓“舌尖安全”“头顶安全”的主战场上,宁夏检察机关架起“两法衔接”立交桥。344件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310件刑事立案的背后,是食药安全、环境保护等七大领域协作机制的创新突破。特别是“醉驾行刑反向衔接”专项活动中,669名被不起诉人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成为现实。某化工经销企业涉2160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破获,更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发力的生动注脚。
——利剑出鞘:检察侦查守护司法公正。63名违法者被立案查处;针对司法鉴定机构勾结醉驾者造假来逃避刑事处罚的新型犯罪,首次适用机动侦查权让7名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100%有罪判决率的背后,是自治区、市两级检察院侦查机构专设,进一步强化检察侦查专业化、一体化建设释放出的监督效力,是立案前统一把关、侦查终结前会商等制度的刚性约束,更是对“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这一庄严承诺的践行。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银川全域数字检察监督平台。
——数字赋能:法律监督驶入智能快车道。在数字检察战略驱动下,122个法律监督模型构建起智慧监督网络,法律监督从“下海摸鱼”转变为“织网捕鱼”,演绎着法律监督的“数字蝶变”。借助“危化品储运销及涉税问题”模型,对56家企业进行大数据筛查,从海量数据中精准锁定虚开发票犯罪链条,并发现窝案线索;银川市上前城地区检察院构建的“减刑不当审查监督模型”在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推广,3个检察院荣获全国模型应用推广优胜提名奖,370件成案数据见证着“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实践突破。
强基固本:在高质效办案中淬炼刑检“刀锋”
在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榜单上,来自宁夏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连续两届榜上有名;五年间,24个案例入选全国及自治区典型案例库;87个集体192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这组亮眼数据的背后,是宁夏检察机关持续锻造高素质刑事检察队伍结出的累累硕果。
“全国模范检察官”何静、“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胡雅君,“全国‘双百’政法英模”郭美玉、“全国优秀公诉人”刘若愚。
“我们坚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通过政治铸魂、实战练兵、从严治检三大工程,打造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刑事检察铁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这支队伍中,既有荣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业务标兵,也有在扫黑除恶斗争一线荣立战功的先锋战士,更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这样的模范团队。他们的成长轨迹印证了宁夏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刑事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成效。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专题业务培训班。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严格落实各类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次中政治理论课时不低于总课时20%的培训要求,刑事检察履职办案过程中,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切实提升检察人员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持续深化落实《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统筹线上线下培训,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指导性案例进课堂、法学名师进检察等活动。围绕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构建“学训战”一体化培养体系,部署开展全区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观摩庭评比”活动,在实战中淬炼公诉人“看家本领”。13期刑检专题培训覆盖1200余人次,8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锻造出42名业务标兵,24件入选最高检的典型案例成为“活教材”;建立的扫黑除恶、巡回检察、普通犯罪检察、职务犯罪侦查4个专业人才库,已储备163名专家型人才,其中48人入选全国检察人才库。
回首过往五年,宁夏刑事检察工作步履铿锵,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勇毅前行。从精准打击各类犯罪,筑牢社会稳定基石,到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传递检察温度,每一项数据、每一个案件,都是宁夏刑事检察人坚守初心的见证。展望未来,宁夏刑事检察将继续以法律为剑,以担当为笔,在新征程上书写维护公平正义、守护人民安宁的崭新篇章,为更高水平平安宁夏、法治宁夏建设贡献刑检力量。